先看重點

個人藥物帶入香港,不能只憑「是自用」或「有醫生處方」就判斷全部手續都可豁免。合理自用藥物的進口許可證豁免、受管制藥物的處方要求,以及訪客攜危險藥物的事先書面許可,是不同層次的檢查。本文以短期訪客攜自用西藥來港為主;藥物辦公室特別把過境訪客納入危險藥物的事先許可說明。

先核對成分,不按藥盒顏色或購買方式判斷

出發前把每種藥物的名稱、有效成分、劑型、強度和準備攜帶的總量列清楚。只告訴主管部門「感冒藥」「安眠藥」或一個外文品牌,未必足夠確認香港的分類;同一品牌在不同市場,也不要自行假設成分相同。

藥物辦公室的境外購藥提醒說明,產品是否屬於藥物,要看成分、用途及劑型等,而不是只看賣家稱它為日用品還是保健品。不要因為在境外普通商店買得到,就推斷在香港沒有進口或管有方面的限制。

香港法例中的「毒藥」是藥物規管用語,與日常所說傷害人的毒物或非法毒品不是同一個概念。2026年10月21日立法會答覆對此有明確解釋。遇見「第 1 部毒藥」也不應擅自停藥,應把藥盒及成分資料交給醫護人員和有關部門確認手續。

不同顏色與形狀的藥片仍留在有文字的藥板包裝內
2016年10月10日的藥物包裝資料照。顏色、外觀及畫面中的品牌不能判定在香港的分類,也不構成用藥或攜帶建議。攝影/作者: Unknown · Pills in blister pack.jpg · CC0 1.0按原比例縮放並轉為WebP;沒有裁剪,保留原許可。查看大圖

「合理自用」沒有一個適用於所有人的盒數

藥物辦公室常見問題第16項說明,隨本人進入香港的個人行李中,合理數量、供本人使用的藥物,可獲進口許可證要求的豁免。這不是替同行以外的人大量採購、網上轉售或郵寄藥物的通用許可。

政府在上述立法會答覆中說明,海關會結合個別情況、相關資料與產品包裝評估是否合理自用,必要時徵詢衞生署意見。因此,本文不提供「最多三盒」「一律六個月」等沒有普遍依據的免證上限。

旅行準備上,可把停留日期、現有處方及實際攜帶總量一起整理,讓數量與自身需要能夠清楚對應。準備額外備用量、行程較長、替兒童保管藥物或藥品裝在他人的箱內時,提前說明實際關係和情況,向主管機構確認;不要自行通過分裝、分箱來推定已符合要求。

訪客包括過境旅客帶藥入境香港前核對成分、合理自用數量及危險藥物事先書面許可
訪客(含過境)的事前核對順序:先核對成分及合理自用數量;處方不能代替所需書面許可。HONGKONGGO · 示意圖查看大圖

處方、進口豁免、事先許可,逐層檢查

情況應核對的事項
本人隨行行李內合理數量的自用藥物核對是否符合進口許可證豁免條件,同時確認成分是否另受管制。
藥物屬於抗生素或第 1 部毒藥政府說明仍須醫生處方才可攜帶過關,不能只依賴普通自用豁免。
訪客攜含《危險藥物條例》所定義危險藥物的藥物來港藥物辦公室要求訪港前取得書面許可,並準備規定的醫生證明信。
只在香港過境危險藥物的訪客事先許可說明明確包括過境旅客,不能僅憑「不入境觀光」判斷無須辦理。

以上依照藥物辦公室第16項答覆及政府的藥物規管說明。醫生處方並不自動代替衞生署的書面許可。已經取得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批准,也不要自行當作香港批准。

香港居民返港、中藥材和中成藥、寄遞進口、商業採購等,需要按各自身份與物品類別另查,不把本文的短期訪客流程直接套用。本文解釋準備方法,不提供個人用藥、換藥或劑量建議。

需要書面許可時,先讓醫生把信寫完整

藥物辦公室列出的醫生證明信資料包括以下六項。證明信應由當地處方該危險藥物的醫生簽發;每一種擬攜帶的受管制藥物都要寫清楚,不能只列其中一種。

  1. 醫生全名與註冊編號。
  2. 診所名稱及地址。
  3. 信函簽發日期。
  4. 旅客全名與居住地址。
  5. 藥物名稱、劑型、強度及擬攜帶總量。
  6. 醫生的親筆簽名。

官方第16項答覆附有參考格式,並說明在收到全部所需資料後,通常需要10個工作天處理。這是正常處理說明,不是保證批准的倒數,也不能從第一次發電郵、尚未補齊文件的那天開始自行計算。

可通過官方頁面列出的 pharmgeneral@dh.gov.hk 或 +852 2572 2068 查詢申請程序。首次聯絡時說明訪客身份、計劃入境及離境日期、是否過境、藥物成分與數量,並按部門回覆提交資料。不要把含個人病歷、地址或證件的資料放在公開評論區。

旅客帶着藥盒資料,向醫護人員詢問旅遊用藥資料
諮詢準備示意:帶上藥物成分及總量資料向醫護人員諮詢,並向主管機構確認所需許可。HONGKONGGO · 示意圖查看大圖

裝箱時保留識別線索,別只帶一盒散裝藥丸

原裝藥盒、說明書和處方上的資料,能幫助說明帶的是甚麼、由誰使用;整理時保持藥物與資料能夠一一對應。用分格藥盒照常管理藥物的人,應向醫生或藥劑師確認適合的儲存方式,同時保留足以識別成分和處方的原有資料。這裏不是要求你為了過關自行改變治療或儲存方法。

按星期分格的藥盒與旁邊不同形狀的藥片
2017年12月2日的分格藥盒資料照。分裝不能證明成分或進口資格,是否適合儲存須詢問醫護人員。攝影/作者: Stevepb · Pill Organizer With Vitamins And Medicines.jpg · CC0 1.0按原比例縮放並轉為WebP;沒有裁剪,保留原許可。查看大圖

藥物辦公室要求相關訪客在進入香港及逗留期間,隨身保管當地醫生證明信和衞生署書面許可。出發前檢查兩者均已取得、能讀取,並與實際攜帶藥物相符;「申請已發出」不能當作「許可已發出」。藥物和文件適合放在哪裏,也須兼顧醫護人員的儲存建議及承運方規定。

如需要在香港繼續配藥,藥物辦公室第15項答覆建議先與當地醫生或藥劑師商議供應及適當安排。不要把「香港有註冊記錄」理解為每家藥房都有現貨,更不要因為行李不足而自行換成看來相似的藥。

口岸清關、航空安檢與下一站,是三次不同核對

藥物獲香港入境手續許可,不代表液體、針具、冷藏用品或其他隨身物品自動符合航空安檢與承運規則;這些要按實際機場、航班和航空公司另查。本文不以一個「可攜藥」結論覆蓋全部行李規則。

西九龍站香港海關區域的歷史室內照片
2018年9月23日西九龍站香港海關區域資料照,拍攝方向為前往內地。攝影/作者: N509FZ · Customs channel at HK West Kowloon Station (20180923073903).jpg · CC BY-SA 4.0按原比例縮放並轉為WebP;沒有裁剪,保留原許可。查看大圖

香港之後如果還去澳門、深圳或其他地方,應另查下一段的進口及攜帶要求;香港批准不會自動延伸到下一目的地。通過陸路、鐵路或航空來港,也不要把交通方式當作藥物免管制的依據。香港海關的受管制進口物品頁中「藥劑製品及藥物」一欄,也列明隨本人行李攜帶合理自用數量的條件。

不清楚時,藥物進出口可向藥物辦公室 +852 3974 4180 查詢;一般清關問題可向香港海關 +852 2815 7711 查詢。數字及聯絡方式依據藥物辦公室官方說明,出發前仍應查看最新頁面。香港電台對立法會答覆的報道可作背景閱讀,個別藥物能否攜帶仍以主管機構確認及適用規定為準。

出發前核對清單

  • 每種藥物的成分、劑型、強度、總量和實際使用者已整理清楚。
  • 不以境外非處方銷售、普通自用或分裝方式推定全部手續豁免。
  • 涉及抗生素、第 1 部毒藥或危險藥物時,已核對相應處方及事先書面許可要求。
  • 需要申請時預留收齊資料後通常10個工作天的處理時間,並在出發前取得結果。
  • 醫生信及許可與實際攜藥相符;航空安檢、儲存及下一目的地規定分別核對。
SOURCES & FURTHER READING

參考資料

本文參考以下媒體報道及公開資料。活動與交通安排可能調整,出發前請再次核對相關最新資訊。

  1. 藥物辦公室:常見問題第15、16項,補給及訪客自用藥drugoffice.gov.hk (在新分頁開啟)
  2. 香港政府:2026年10月21日規管藥物立法會答覆info.gov.hk (在新分頁開啟)
  3. 藥物辦公室:慎購境外藥物提醒drugoffice.gov.hk (在新分頁開啟)
  4. 香港海關:受管制進口物品—藥劑製品及藥物customs.gov.hk (在新分頁開啟)
  5. 香港電台:立法會藥物規管答覆報道(2026年10月21日)news.rthk.hk (在新分頁開啟)
HONGKONGGO / YOUR NEXT JOURNEY

把指南變成你的行程

把藥物手續安排在購票和收拾行李之前。需要接送時只提供行程和一般行李需求;藥物分類、書面許可和治療安排,應分別由主管機構及醫護人員確認。

返回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