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结论

个人药物带入香港,不能只凭“是自用”或“有医生处方”就判断全部手续都可豁免。合理自用药物的进口许可证豁免、受管制药物的处方要求,以及访客携危险药物的事先书面许可,是不同层次的检查。本文以短期访客携自用西药来港为主;药物办公室特别把过境访客纳入危险药物的事先许可说明。

先核对成分,不按药盒颜色或购买方式判断

出发前把每种药物的名称、有效成分、剂型、强度和准备携带的总量列清楚。只告诉主管部门“感冒药”“睡眠药”或一个外文品牌,未必足够确认香港的分类;同一品牌在不同市场,也不要自行假设成分相同。

药物办公室的境外购药提醒说明,产品是否属于药物,要看成分、用途及剂型等,而不是只看卖家称它为日用品还是保健品。不要因为在境外普通商店买得到,就推断在香港没有进口或管有方面的限制。

香港法例中的“毒药”是药物规管用语,与日常所说伤害人的毒物或非法毒品不是同一个概念。2026年10月21日立法会答复对此有明确解释。遇见“第1部毒药”也不应擅自停药,应把药盒及成分资料交给医护人员和有关部门确认手续。

不同颜色与形状的药片仍留在有文字的泡罩包装内
2016年10月10日的药物包装资料照。颜色、外观及画面中的品牌不能判定在香港的分类,也不构成用药或携带建议。摄影/作者: Unknown · Pills in blister pack.jpg · CC0 1.0按原比例缩放并转为WebP;没有裁剪,保留原许可。查看大图

“合理自用”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人的盒数

药物办公室常见问题第16项说明,随本人进入香港的个人行李中,合理数量、供本人使用的药物,可获进口许可证要求的豁免。这不是替同行以外的人大量采购、网上转售或邮寄药物的通用许可。

政府在上述立法会答复中说明,海关会结合个别情况、相关资料与产品包装评估是否合理自用,必要时征询卫生署意见。因此,本文不提供“最多三盒”“一律六个月”等没有普遍依据的免证上限。

旅行准备上,可把停留日期、现有处方及实际携带总量一起整理,让数量与自身需要能够清楚对应。准备额外备用量、行程较长、替儿童保管药物或药品装在他人的箱内时,提前说明实际关系和情况,向主管机关确认;不要自行通过分装、分箱来推定已符合要求。

访客包括过境旅客带药入境香港前核对成分、合理自用数量及危险药物事先书面许可
访客(含过境)的事前核对顺序:先核对成分及合理自用数量;处方不能代替所需书面许可。HONGKONGGO · 示意图查看大图

处方、进口豁免、事先许可,逐层检查

情况应核对的事项
本人随行行李内合理数量的自用药物核对是否符合进口许可证豁免条件,同时确认成分是否另受管制。
药物属于抗生素或第1部毒药政府说明仍须医生处方才可携带过关,不能只依赖普通自用豁免。
访客携含《危险药物条例》所定义危险药物的药物来港药物办公室要求访港前取得书面许可,并准备规定的医生证明信。
只在香港过境危险药物的访客事先许可说明明确包括过境旅客,不能仅凭“不入境观光”判断无须办理。

以上依照药物办公室第16项答复及政府的药物规管说明。医生处方并不自动代替卫生署的书面许可。已经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批准,也不要自行当作香港批准。

香港居民返港、中药材和中成药、寄递进口、商业采购等,需要按各自身份与物品类别另查,不把本文的短期访客流程直接套用。本文解释准备方法,不提供个人用药、换药或剂量建议。

需要书面许可时,先让医生把信写完整

药物办公室列出的医生证明信资料包括以下六项。证明信应由当地处方该危险药物的医生签发;每一种拟携带的受管制药物都要写清楚,不能只列其中一种。

  1. 医生全名与注册编号。
  2. 诊所名称及地址。
  3. 信函签发日期。
  4. 旅客全名与居住地址。
  5. 药物名称、剂型、强度及拟携带总量。
  6. 医生的亲笔签名。

官方第16项答复附有参考格式,并说明在收到全部所需资料后,通常需要10个工作日处理。这是正常处理说明,不是保证批准的倒计时,也不能从第一次发邮件、尚未补齐文件的那天开始自行计算。

可通过官方页面列出的 pharmgeneral@dh.gov.hk 或 +852 2572 2068 查询申请程序。首次联系时说明访客身份、计划入境及离境日期、是否过境、药物成分与数量,并按部门回复提交材料。不要把含个人病历、地址或证件的资料放在公开评论区。

旅客带着药盒资料,向医护人员询问旅行用药材料
咨询准备示意:带上药物成分及总量资料向医护人员咨询,并向主管机关确认所需许可。HONGKONGGO · 示意图查看大图

装箱时保留识别线索,别只带一盒散装药丸

原盒、说明书和处方上的信息,能帮助说明带的是什么、由谁使用;整理时保持药物与材料能够一一对应。用分药盒照常管理药物的人,应向医生或药剂师确认适合的储存方式,同时保留足以识别成分和处方的原资料。这里不是要求你为了过关自行改变治疗或储存方法。

按星期分格的药盒与旁边不同形状的药片
2017年12月2日的分药盒资料照。分装不能证明成分或进口资格,是否适合储存须询问医护人员。摄影/作者: Stevepb · Pill Organizer With Vitamins And Medicines.jpg · CC0 1.0按原比例缩放并转为WebP;没有裁剪,保留原许可。查看大图

药物办公室要求相关访客在进入香港及逗留期间,随身保管当地医生证明信和卫生署书面许可。出发前检查两者均已取得、能读取,并与实际携带药物相符;“申请已发出”不能当作“许可已发出”。药物和文件适合放在哪里,也须兼顾医护人员的储存建议及承运方规定。

如需要在香港继续配药,药物办公室第15项答复建议先与当地医生或药剂师商议供应及适当安排。不要把“香港有注册记录”理解为每家药房都有现货,更不要因为行李不足而自行换成看起来相似的药。

口岸清关、航空安检与下一站,是三次不同核对

药物获香港入境手续许可,不代表液体、针具、冷藏用品或其他随身物品自动符合航空安检与承运规则;这些要按实际机场、航班和航空公司另查。本文不以一个“可携药”结论覆盖全部行李规则。

西九龙站香港海关区域的历史室内照片
2018年9月23日西九龙站香港海关区域资料照,拍摄方向为前往内地。摄影/作者: N509FZ · Customs channel at HK West Kowloon Station (20180923073903).jpg · CC BY-SA 4.0按原比例缩放并转为WebP;没有裁剪,保留原许可。查看大图

香港之后如果还去澳门、深圳或其他地方,应另查下一段的进口及携带要求;香港批准不会自动延伸到下一目的地。通过陆路、铁路或航空来港,也不要把交通方式当作药物免管制的依据。香港海关的受管制进口物品页中「药剂制品及药物」一栏,也列明随本人行李携带合理自用数量的条件。

不清楚时,药物进出口可向药物办公室 +852 3974 4180 查询;一般清关问题可向香港海关 +852 2815 7711 查询。数字及联系方式依据药物办公室官方说明,出发前仍应查看当前页面。香港电台对立法会答复的报道可作背景阅读,个别药物能否携带仍以主管机关确认及适用规定为准。

出发前核对清单

  • 每种药物的成分、剂型、强度、总量和实际使用者已整理清楚。
  • 不以境外非处方销售、普通自用或分装方式推定全部手续豁免。
  • 涉及抗生素、第1部毒药或危险药物时,已核对相应处方及事先书面许可要求。
  • 需要申请时预留收齐资料后通常10个工作日的处理时间,并在出发前取得结果。
  • 医生信及许可与实际携药相符;航空安检、储存及下一目的地规定分别核对。
SOURCES & FURTHER READING

参考资料

本文参考以下媒体报道及公开资料。活动与交通安排可能调整,出发前请再次核对相关最新信息。

  1. 药物办公室:常见问题第15、16项,补给及访客自用药drugoffice.gov.hk (在新标签页打开)
  2. 香港政府:2026年10月21日规管药物立法会答复info.gov.hk (在新标签页打开)
  3. 药物办公室:慎购境外药物提醒drugoffice.gov.hk (在新标签页打开)
  4. 香港海关:受管制进口物品—药剂制品及药物customs.gov.hk (在新标签页打开)
  5. 香港电台:立法会药物规管答复报道(2026年10月21日)news.rthk.hk (在新标签页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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